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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2023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

时间:2023-08-12 10:46:25|栏目:考公|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11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结合年度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含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中符合岗位学历条件相关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即2005年7月及以前出生)。年龄上限因具体招聘岗位要求不同分为:30周岁及以下(即1992年7月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7月及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7月及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即1977年7月及以后出生);

  1.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报考者的学历需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和学位证须在2023年7月底前取得;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教育形式人员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本次招聘专业要求按照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本科和研究生招生专业设置,其中本科按照“阳光高考”专业知识库设置,研究生按照“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知识库设置。

  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技工院校专业等未列入的,由负责资格审查部门根据主要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认定。

  历次本科专业目录调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调整、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按照调整前后的对应关系认定。

  2.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4.根据中共长治市委办公室、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十大行动的通知》(长办发﹝2019﹞35号)的精神,市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原则上按男女1:1比例设岗(1个岗位的不限性别;2个及以上岗位的按“岗位数/2”取整数设男性岗不四舍五入;其余为女性岗。

  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门岗位”。根据中共长治市委常委会会议纪要(第(12)届113次)精神,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设置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门岗位,对退役大学生士兵实行定向招聘。报考兵教师专门岗位条件:征集地为长治市(或户籍地为长治市)退役并考核合格的大学生。

  6.要求教师资格证的岗位,所报岗位要与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上的学段学科一致(高中教师资格与中职教师资格相互通用,高中教师资格可以向下融通初中、小学教师资格,初中教师资格可以向下融通小学教师资格)。要求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岗位,不允许高学段向下融通。参加教师资格国考合格未认定的可凭成绩合格单报名,其所报岗位与成绩单上的学科学段一致。

  设置“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门岗位”如在报名结束后未达规定开考比例取消的,岗位招聘计划和报名人员转入本单位同等条件岗位,不再进行补报名。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本次共为市直20个部门所属59个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15名,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18个,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门岗位3个。市直中小学按学段设置招聘岗位,体检结束后,合格考生根据岗位情况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序选岗。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和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省人社厅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提交报名申请,填写《长治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包括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报考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报名过程中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简历从就读高中(中专)时填写至今,暂无工作可填“待业”。如有兵役、缴纳过社会保险的工作经历必须在个人简历栏中认真填写,无社保缴费的工作经历不填写。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因个人原因所填专业与毕业证书不符,责任自负。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报考长治市体育运动学校0060至0074教练员岗位,长治市飞翔幼儿园0076、0077、0078岗位,长治市安神专科医院0090岗位,长治技师学院0047技能岗位,八路军太行纪念馆0136岗位,市直学校1015、1017、1034、1043岗位的考生,报考需提供体现资格、技能、专业方向的成绩单及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登录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人员可在提交报考申请后次日至2023年7月29日12:00前,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7月29日12:00前,尚未进行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7月29日12:00后,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若达不到比例要求,需核减、取消、合并招聘岗位数:①报考教育类岗位男性(女性)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数不达比例,核减(取消)的岗位数合并到相对应女性(男性)岗位,如:1001M男岗位报名人数不达比例,则将该岗位核减,合并到1001N女岗位。不达开考比例被取消的招聘岗位,于2023年7月29日在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发布通知,并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7月29日12:00前进行改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放弃改报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用将通过原报名渠道退还。

  考试费用参照《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共计100元。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需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3年7月29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根据相关政策,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须先在网上缴费,于7月30日9:00至8月1日24:00登录报名系统提交减免申请,审核结果将于8月3日前统一反馈。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须提供乡村振兴部门出具证明的扫描件;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证明的扫描件。

  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原报名网站发布的公告,按要求自行打印。报名人员请妥善保管好《长治市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长治市体育运动学校教练岗位考试方式采取试讲(训练课)+答辩方式,重点考核应聘者专项训练教学的组织、专项技术的示范、综合协调、言语表达等综合能力,试讲(训练课)时间 15 分钟,答辩时间 10 分钟,试讲(训练课)和答辩均以百分制记分法进行打分,综合成绩=试讲成绩x60%+答辩成绩x40%,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长治文化艺术学校演员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唱、念、做、打共6分钟,各占25%共计100分)+笔试方式,综合成绩=专业技能测试x60%+笔试x40%,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长治市博物馆讲解员、观音堂文物所讲解员、八路军太行纪念馆解说员岗位、长治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岗位采取先面试(讲解试镜1分钟+即兴短评4分钟)后笔试的方式进行,综合成绩=面试x60%+笔试x40%,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以上岗位资格审查、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其他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另行公布,具体事宜详见《长治市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公告》。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科目根据人社部《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见附件3)分为综合管理类(A)、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个类别,具体要求可以对照附件3查阅。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笔试成绩的合成方式为: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3)笔试注意事项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缺少证件及有关证明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布。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未要求学位证的除外)、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招聘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需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服务期满有合格证的,可提供合格证书,没有合格证书的须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2010年及其以后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和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参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由服务地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县级人社部门、市级农业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3)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4)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入围资格。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主动放弃。资格审查结果是否合格由审查部门提出意见,不合格的说明原因,取消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布。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考试

  的40%。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于当天在

  考察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涉及教师的可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3.市直中小学按学段设置招聘岗位,体检结束后

  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序选岗。4.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拟聘用的所有人员,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各招聘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加强公开招聘工作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咨询、监督电话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各招聘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笔试考务方面的问题可咨询

  附件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xlsx附件3:事业公招分类考试大纲(2022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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