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zsb010.com

自考

当前位置: 主页 > 自学考试 > 自考

2023年下半年湖北省自学考试考生转入时间:9月11日—20日

时间:2023-08-04 16:18:44|栏目:自考|点击:

  近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了《2023年下半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须知》,其中明确了2023年10月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外省转入的时间为

  我省2023年下半年自学考试转考工作于8月21日启动,省内转考、省际转考(转至外省、外省转入)全部实行网上办理。具体安排及相关要求如下:

  (一)省内转考,由考生自行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办理,时间不限;

  (二)转至外省的时间为2023年8月21日27日,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集中受理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29日;

  (三)外省转入的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20日,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集中受理时间为2023年9月21日22日。

  2.面向学校开考专业的考生,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到主考学校或助学单位办理转出。

  2.考生申请时需将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外省准考证相关证明材料按要求上传至考生服务平台,由考籍所在地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集中办理。

  3.未按要求上传材料的考生,须在退回申请后48小时内补齐补正。办理流程见附件2。

  (3)在我省未曾开考的课程成绩不予接收。如需了解转入课程是否符合我省要求,请登录考生服务平台外省转入菜单进行查询。

  2.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考生服务平台申请转入,考籍所在地对考生的转入申请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考生的基本信息、电子相片、课程成绩及笔迹卡等,审核通过后由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集中办理,办理流程见附件3。

  网上办理转考时,因身份信息与系统不一致无法办理的,考生提供以下材料至考籍所在地办理信息更正:

  1.身份证号有误的:身份证正常升位的,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错号、非正常升位的,还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姓名有误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上没有显示曾用名的还须提供地市级以上公证机关的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转入专业须符合我省2018年及以后的专业计划,详见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汇编(2018年版)》,若不满足条件,则须完成新旧专业转换操作,未完成的视为放弃本次转考申请。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的办理,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3号)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就是“2023年下半年湖北省自学考试考生转入时间:9月11日—20日rdquo;及其相关内容,想及时获知2023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时间,大家可通过点击使用环球网校“免费预约短信提醒”,即可及时获得时间提醒。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为方便小伙伴们更好地备考,环球网校特地为大家准备了自学考试复习资料,如有需要请点击文章下方“免费下载2022年10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下载学习,或点击“去做题”,即可实现在线历年真题实战演练,章节知识专项突破的练习。

  上一篇:2023年10月辽宁省自学考试考生转出审核时间:8月14日至8月18日

  下一篇:2023年下半年四川省自学考试省际转出申请时间:8月14日至16日

  2023年10月四川省自学考试考生省际转入确认时间:9月18日至20日

  2023年10月辽宁省自学考试考生转出审核时间:8月14日至8月18日

  2023年下半年辽宁省自学考试在籍考生申请转出时间:8月7日至8月11日

上一篇:吉林:关于做好2023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和报考工作的通知

栏    目:自考

下一篇:双证在职研究生从报考到入学全攻略

本文标题:2023年下半年湖北省自学考试考生转入时间:9月11日—20日

本文地址:https://zsb010.com/zk/150900.html

版权申明

重要申明:本站所有的文章、图片、评论等,均由网友发表或上传并维护或收集自网络,属个人行为,与本站立场无关。

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任何非本站因素导致的法律后果,本站均不负任何责任。

联系QQ:21241043 | 邮箱:

鲁ICP备2021038504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