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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自考防疫要求!考生自10月2日起非必要不离开考点所在地级市

时间:2023-08-06 03:39:32|栏目:自考|点击:

  根据国家和省防控指引要求,结合近期澳门发生的疫情和中山、江门、惠州、清远等地出现关联密接者的情况,为做好2021年10月自学考试防疫工作,请各位考生知悉如下要求并积极配合。

  2.考生于考前14天(10月2日始)非必要不离开考点所在地级市,确需离开的,须在参加考试时向相关考点提供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请务必仔细阅读并遵守《广东省2021年10月自学考试考生防疫要求》,以及考点所在地招考机构发布的防疫要求。

  4.考试院将视疫情防控形势,根据省防控要求及时作出调整措施,请广大考生及时留意省考试院官网官微发出的通知。

  1.所有考生须注册“粤(穗)康码”(以下简称“粤康码”)。“粤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应及时到相关部门核实。打印准考证时须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如实填报“粤康码”状态等信息。

  2.考生须进行考前14天自我健康观察,每日如实在“粤康码”中进行健康情况申报,同时如实填写考前14天个人健康信息申报表(见附件),并在参加每场考试时提交考点工作人员。

  3.考生应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不参加集聚性活动,尽量避免与外地来粤人员接触。考前14天内,非必要不离开考点所在地级市,确需离开的,须在参加考试时向相关考点提供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尚在外地的考生应及时返回考点所在地级市,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并按属地化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以免耽误考试。

  5.低风险地区的考生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身体状况异常(以下简称身体状况异常),应立即按当地防疫要求报告,同时向当地教育考试机构报备,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号(准考证号)、本人联系电话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按规定及时到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核酸检测,经有关部门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须在参加考试时向相关考点提供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非低风险地区的所有考生,均须进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提供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或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健康监测)观察期间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复检阳性人员、无症状感染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以及无“粤康码”绿码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6.考生进入考点时均要佩戴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向考点工作人员出示手机上的“粤康码”绿码和“行程卡”,接受准考证、身份证、“粤康码”和“行程卡”核查,提交健康信息申报表。进入考场前将手机放在指定地方。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考生,可根据医疗卫生专业人员指引,先在临时观察区进行复核评估后作下一步处置,经医疗卫生专业人员专业评估,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引导前往备用隔离考场;不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不安排参加考试。

  7.考生进入考场前应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或者洗手;进入备用隔离考场的,必须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且考试过程应全程佩戴口罩。

  8.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可自行决定是否继续佩戴;非低风险地区、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考生进行身份核验时需摘除口罩,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核验。

  9.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保持人员间距,减少交谈。考点可安排各考场错峰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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